| 今日是3·15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去年一年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查办制售假冒伪劣案件9149件,案件总值3601.3万元,查获了食品等50类假冒伪劣商品,总价值1718.7万元。昨日,省工商局面向社会公布2007年十大打假案例,以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
案例一
销售假冒进口轴承案
2007年10月12日,经群众举报,铁岭市工商检查人员在铁煤集团物资经销中心仓库内发现一批假冒进口轴承。经查,2007年青岛瑞日德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将该批轴承销售给铁法煤业集团公司物资经销中心。铁岭市工商局依法没收了该批轴承,并对青岛瑞日德机电设备公司销售假冒产品行为处以罚款13万元。
案例二
生产销售假芝麻酱案
2007年4月,当事人以每斤1元的价格购进劣质花生仁1200斤,以每斤1.50元的价格购进含有虫卵的瓜子仁1000斤,以每斤1.10元的价格购进方便面碎渣100斤后,将上述三种材料混合加工粉碎,冒充芝麻酱对外销售。
本溪市工商局站前分局依法没收制假原材料含有虫卵的瓜子仁50斤、干瘪状劣质花生仁30斤、方便面碎渣100斤,予以销毁;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并处罚款7000元。
案例三
无厂名、厂址灯具案
该商行于2006年12月分别从沈阳某灯具市场和广东某灯具市场共购进价值10万元无厂名、厂址灯具,也没有进货发票。截至检查时止,该灯饰商行已经销售出无厂名、厂址灯具2万元。工商机关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罚款人民币3万元;合计人民币5万元
案例四
假硫酸钾肥坑农案
2007年6月14日,锦州市义县工商局接到义县聚粮屯乡70余户农户集体投诉,称他们从张春杰开办的义县聚粮屯乡国华土杂综合商店购买的钾肥,施用后出现了叶片枯黄、根须浅等现象。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认定该钾肥含钾量为零,属销售假劣商品行为。工商部门依法对张春杰进行处理,并要求其赔偿受害农户。
案例五
不合格啤酒导致腹泻
2007年6月21日,锦州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接到消费者古某投诉,称其在自家附近某超市购买的某品牌超干啤酒,饮用后全家出现腹泻症状。当即,消保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该超市,将尚未销售的50箱超干啤酒依法扣留。经法定机构检验,该批超干啤酒为不合格产品。锦州市工商局对案件线索进行了追查,对供货的李某依法没收非法所得372.60元,没收不合格青岛超干啤酒50箱,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六
假冒“海飞丝”洗发露
2007年1月初,锦州市工商局凌河分局接到举报,称凌河区福源化妆品供应站正在销售假冒“海飞丝”洗发露等商品。经查,该供应站业主齐云霞侵犯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锦州市工商局凌河分局依法责令福源化妆品供应站销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洗发露的商标标识,并对其处以罚款1.5万元。
案例七
加工黑熏酱鸭、鹅食品
阜新市开发区尹家窑一平房加工点,在露天加工熏酱鸭、鹅食品。加工现场污水横流,蚊蝇肆虐,气味难闻,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20只熏酱鸭和125只白条鸭鹅和4个蒸锅、2个储藏柜及2种食品添加剂。
案例八
加油站售不合格成品油
2007年1月,清原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清原县某加油站经销的柴油标号不符,质量较差。经法定机构检验确认该柴油凝点、闪点均达不到国家标准,属质量不合格产品。清原县工商局决定没收加油站非法所得,并处罚款4.5万元。
案例九
保健品虚假宣传
“天曲牌益脂康片”保健食品宣传时自称具有药品的治疗作用,如“广泛应用于冠心病、脑中风等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等用语。丹东市工商局将其查获,丹东市工商局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案例十
郭仲销售不合格罐头案
2007年6月6日,辽阳市工商局检查发现,辽阳市文圣区鸿发综合批发部郭仲从山东临沂市仙仁果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盛情”牌糖水黄桃罐头不合格。
工商机关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200元,并对当事人处罚款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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